根据《吉林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吉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为保证我院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复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及我院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形势下复试办法的变化,加强违规违纪监督检查,防范招生录取风险,确保复试招生考试安全。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选才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推免生招生质量。
二、推免的组织管理
成立yl34511线路中心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学院院长、书记,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由主管副院长任组长,负责推免录取工作。成立推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由主管副书记任组长,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工作。成立复试小组,由专业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包括5名本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负责确定推免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保障小组,确保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掌握软件操作流程,培训复试教师,开展网络复试演练,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成立疫情防控小组,负责人员排查、设备排查、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健全监督机制,由本单位纪委书记(不设纪委书记的由党委或党总支书记)、纪检委员等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对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和利益关系人(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考本单位的,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各环节。
1、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振海、黄忠华
副组长:朱冰、胡忠巍
成 员:王忠恕、胡兴军、林海兰、聂逯松、王军年、
沈传亮、韩永强、李明
2、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202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
组 长:朱冰
副组长:胡忠巍
成 员:吴坚、兰巍、曲大为、李明、燕玉铎、孙赫蔓
3、考生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完成网络环境下考生的资格审查、身份验证。
组 长:胡忠巍
副组长:魏乐
成 员:吴坚、兰巍、曲大为、李明以及各系面试小组秘书
4、成立复试监察检查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的工作规范、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廉洁廉政、工作回避、考生作弊等监督检查,受理信访举报,违规违纪的调查和处理。
组 长:胡忠巍
成 员:魏乐、薛殿文
5、成立复试命题小组,负责制定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复试试题。
组 长:朱冰
成 员:各命题教师
6、成立技术保障小组,负责准备软硬件条件,培训复试教师,开展网络复试演练,及时处理复试过程的技术问题。
组 长:朱冰
成 员:王军年、沈传亮、韩永强、李明、燕玉铎
7、成立疫情防控小组,负责人员排查、设备排查、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
组 长:林海兰
成 员:何坤忆、王军年、沈传亮、韩永强、李明
8、成立复试小组
组 长:王军年、沈传亮、韩永强、李明
三、申请范围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车辆工程、机械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工业设计、计算机、电子、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工程、控制工程及相关专业)。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车辆工程、机械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工业设计、计算机、电子、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工程、控制工程及相关专业)。
四、申请条件
硕士研究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身体和心理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推免生申请程序
(一)提交材料
1.《吉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一份(见附件2)。
2.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一份。
3.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的证书、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考试证书以及长期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考生须通过邮件(yanyd@jlu.edu.cn)提供扫描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报考专业-姓名)。邮件发送截止时间2022年9月25日上午9点。
申请者本人姓名+报考专业名称加入QQ群319317075,方便及时沟通和获取后续信息。
(二)复试
1、复试时间
原则上在9月26日至9月30日之间组织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主要方式
复试一般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 5 人,小组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打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包括书面记录、影音和影像记录),并妥善保存三年备查;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期间严禁做任何与复试考试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复试现场时,复试工作须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复试工作。
3、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推免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含推免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考教师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在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必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评分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5、复试成绩及录取
(1)复试成绩满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推免生严格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 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网上“同意待录取”确认。
六、信息公开
1.在学院官网提前向社会公布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进入复试推免生名单。
2.在学院官网公示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名单包括推免生姓名、复试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公示期为3天。公布咨询电话(0431-85094027),及时解答考生的咨询和质疑。
七、录取
1.录取工作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进行。
2.学校通过系统向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逾期不接受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及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 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九、其他事项
(一)我校接收硕士推免生的专业、人数及跨学科招生等相关要求以《吉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三)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已录取的推免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四)如本章程某些条款与教育部相关文件相抵触,均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1:吉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yl34511线路中心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