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l34511线路中心欢迎您

首页

研究生培养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培养 > 正文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东北振兴计划)招生实施细则

日期:2021-04-12 15:07:32 作者: 访问量:


根据《吉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要求,结合yl34511线路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的目的是: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招生中的作用,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博士生选拔方式,选拔出拔尖创新型人才。

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应遵循如下选拔原则:

(1)坚持综合评价考核。科学设计考核方案,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考生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和创新精神、科研能力、专业潜质、综合素质等为选拔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2)严谨规范开展考核工作。严肃招生考试制度,严密工作程序,根据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考核,按照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坚持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提高教育选拔考试的公信力。

(3)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选拔学术水平高、作风严谨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导师组,共同深入研究复试政策和评价方法,形成导师群体的合力,提高考核工作效能,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4)坚持信息公开透明。按照“依法、准确、及时、安全”的信息公开要求,对招生政策、工作程序、考核结果和监督机制等全部主动公开,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吉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要求,yl34511线路中心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组织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等相关工作。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本单位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考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计划详情(东北振兴计划)

博士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总人数

已招生人数

待招生人数

学术型

080204

车辆工程

2

0

2

四、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

招生导师

招生专业

博士类别

招生人数

备注

李骏

车辆工程

学术型博士

1


马芳武

车辆工程

学术型博士

1


五、考生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符合《吉林大学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考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及办法,按部队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二)外语水平要求

外语水平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7)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8)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

(9)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10)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经历(报考英语、日语、俄语语种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六、网上报名和缴费

(一)考生在网报前应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的所有考生(包括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考生,不包括“直博生”),均须登陆吉林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sb.jlu.edu.cn/)。网上交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1年1月5日—3月5日。

所有考生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修改。

七、选拔程序

(一)材料提交

申请参加yl34511线路中心“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且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

2.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 3000 字左右。

4.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 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7.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8.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13.已经提交材料的学生不用再次提交。

14.信息统计表(附件5)需要重新提交电子版至邮箱

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21年4月14日

以上材料于2021年4月14日之前(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或直接)送至吉林大学南岭校区yl34511线路中心(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吉林大学南岭校区yl34511线路中心A303室;邮编:130022;联系人与电话:燕老师、孙老师/0431-85094027)。

所有报名考生在提交或邮寄纸板申请材料的同时,需将电子版申请材料以附件的形式打包发送至邮箱yanyd@jlu.edu.cn (邮件名称 “博士申请考核制+姓名”)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4日下午。请报名同学实名制加群,群号:559469237

(二)资格审核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请资格和综合考核资格。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3)身份证、学位证及报考登记表上的照片不相符者。

(4)未达到《吉林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学院成立不少于5名相关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确定资格审核标准和进入综合考核的比例,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根据考生的外语水平、学习成绩、硕士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以及获奖等情况,按百分制给出成绩。在进入综合考核比例范围内,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考生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入围考生名单核准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综合考核(线上或线下)

综合考核采用外语能力测试、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其中综合考核成绩包括业务素质考核成绩(10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100分),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业务素质考核成绩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综合考核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全程录音录像。业务素质考核内容包括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和学业水平;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品德、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综合素质。

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拟录取考核

在招生计划额度内,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同时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和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八、培养方式

学术学位考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吉林大学在编教职工、全日制博士专项计划考生允许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专业学位考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或全日制定向。非定向考生的档案及工资关系须转入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

九、其他

1、因招生计划有限,招考方式多样,考生在报考前,应和导师取得联系,以确定报考导师是否有申请考核招生计划。

2、考生对各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3、考生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实施细则由yl34511线路中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yl34511线路中心

2021年4月12日


上一篇:yl34511线路中心硕士研究生拟调剂复试名单公示

下一篇: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Baidu
sogou